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李修元从前是有和叶家结亲的心思,后来叶家入京封了侯,叶锦夕做了侯门闺秀,他就掐灭了妄念,一心念书考取功名。
因此在放榜后,收到广陵侯府的请帖,他还有些意外。
李家在京城有亲戚,他避免了另外赁宅子的麻烦,一直住在亲戚家。
虽然他没攀附的念头,可人家都已下帖,他也不能不去,怎么说李家和叶家也是同乡。
邀请李修元,倒不是叶锦夕的主意,纯属她娘跟她想到一块儿去了。
京城这些个富家子弟,实话,她都不太放心。
相较而言,李修元这个人她倒是觉得还不错,儿子对他的评价也挺高。
两家又是同乡,李家人口也简单,李老太太还很喜欢女儿。
女儿嫁过去,怎么都不会受委屈。
她最大的顾虑就是李修元若中不得前三甲,就不能留在京城任职,那女儿就得跟着他远离地方小县。
所以在知道李修元考上了榜眼后,她所有顾虑烟消云散。
叶家看中了李修元做乘龙快婿,可女方不能表现得太主动,否则会被男方看低。
于是请帖上写的是,叶鸿远顿首。
李修元奇怪在于,叶鸿远若是念及同窗和同乡之谊,大可以在酒楼里定个包间,两人把酒言欢就是。
他和叶家又不是什么亲戚,而且许久没见面了,贸然入府作客,也多有不便。
他带上厚礼去了,言谈谦和,举止有度,往那一站,赫然便是一个十分出色的翩翩少年郎。
叶常安和赵氏都很满意。
叶锦夕不便见外男,就呆在后院里,晚上才被母亲叫过去。
“我瞧着李大公子一表人才,言谈举止也很不错,并不比那些官家子弟差。
你大哥也问过陈义了,他一心读书,身边并未有什么红颜知己。
日后李家就在京城安家落户,你嫁过去倒也方便。”
叶锦夕则道:“我无所谓啊,可就是不知道李家乐不乐意这桩婚事。”
“怎么会不乐意?”
赵氏觉得女儿庸人自扰,“李家老太太咱们搬家那会儿就相中了你,如今咱们家更是非同往昔,你嫁去李家那是下嫁,他们怎么可能不乐意。”
“未必。”
叶锦夕道:“以前我还小,那会儿咱们两家也差不了太多,我又被退过婚,因着二姐那事儿跟李家有那么点纠葛,李家应该是基于这些原因才想着与咱们家结亲的。
李大公子未必就真的喜欢我这个人。
而且照哥哥的说法,李大公子君子风度,绝不是那等攀权富贵之徒。
没准儿会觉得咱们门第太高,不愿高攀呢。
毕竟夫妻双方,相差太多也是不行的。
尤其女方若出身太好,男的肯定会有压力。
所以我觉着,这婚事悬。”
赵氏本觉得这婚事很好,只要女儿同意,等李修元的父亲和祖母入京,就能安排着将两个孩子的婚事定下来。
可女儿这么一说,她又觉得有些道理。
“李大公子年纪也不小了,刚又考中了进士,等他父亲祖母入京,肯定也是要给他议亲的。
到时候,我让你大哥透露点口风。”
叶锦夕想了想,点头。
在喜马拉雅山脉深处,有一个神秘的部落。主人公随一个神秘的考察组去了那个部落探秘,在部落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女人。主人公经历了怪物的追杀,目睹身边的人相继离他而去。在放弃和坚持中,主人公经历着与自然与同伴相互的斗智斗勇等磨砺后,一步步接近事实的真相,最后终于找到了这个部落的神庙。在神庙,主人公发现了这个部落的秘密,结果却让他震惊。神庙里供奉着十六个神位,每一个神他都是那样熟悉...
莫家,万年前的第一大家族,如今沦落为连三流家族都不如的地步。莫天,身为一个绝世天才降临于莫家,为救所爱之人意外获得一丝冥王之力修得鬼体,以鬼体修仙道,最终...
山村穷苦少年,偶得古医真传,开启了一个辉煌的人生妙手医术悬壶济世,传承古武辗转花丛万紫千红一点绿,享尽天下美人恩...
那一年,陈远山养了一只很丑的小猴子。很久以后,世上多了一个齐天大圣。如果还有来生,我要这天,再遮不住我眼。要这地,再埋不了我心。要这众生,都明白我意。要那诸天神佛,都烟消云散。我的一生,只要斗战胜!...
绚丽的武技,强悍的灵神,尽显长生的隐秘热血的男儿,倾城的佳人,共谱雄壮的史诗,所有的醇香,都酝酿于此。...
我不是做梦吧?诸葛家的那个耻辱,居然召唤出魔宠了,一只,两只…好痛,你掐我做什么?痛了?!那真不是梦!诸葛家的那个异类,真的成为召唤师了!而且,她居然能召唤出这么多魔宠,我靠,还在召唤!要掐掐你自己啊,我叉你个贱人!众人不解,一夕之间,那自卑的鸡窝头少女变的如此飞扬,如此明艳,如此霸气是怎么回事?她一朝穿越,成了个人人唾弃的大家族私生女。没有任何资质,被断言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召唤师,在他人眼里她就是家族的耻辱。在这个召唤师为尊的世界里,她要如何面对?没实力,没关系,我会强到横着走,无人敢拦!没地位?没关系,我会让所有人的都仰视我。仰视到他们的脖子都痛为止!没钱?没关系,我自己赚。赚到钱多的可以砸晕人!她终会名动天下,举世瞩目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