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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兔子不好抓,这玩意虽然看着傻乎乎的,可跑起来快。
一不留神就钻洞里去了,就算是最敏捷的战士也无法在毫无损伤的情况下,抓住一只有所警觉的兔子。
带着前途未扑的担忧,雷巨带着他的部下开始了新一天的狩猎征途。
‘巫’呵呵笑起来,然后蔫坏地道:“他们抓不到兔子。”
“你怎么判断他们一定抓不到?”
李顿有点好奇,‘巫’是一个很神奇的家伙,据说他出身之后不久,就被部落上一任的‘巫’指定为接班人。
属于一出生就走上人生巅峰的典范,成为享受部落最高待遇成员之一。
唯独让人遗憾的是曾经的蛮牛部落实在太穷了,以至于‘巫’从来没有胖过。
没有参加过劳作,对狩猎也是一无所知的‘巫’,却用肯定的语气说雷巨他们注定会空手而归。
这就够奇怪的了。
好在‘巫’也不是那种说话喜欢说半句话的人,他说出了自己的理由:“作为部落的‘巫’,曾经的……”
‘巫’有点担心地撇了一眼李顿,发现后者并没有任何不悦的情绪,才继续说起来:“部落这几年一直处在覆灭的边缘,我也很着急,每当夜晚降临,沉重的压力让我喘不过气来,这时候在营地周围走一走,是我放松的方式。”
李顿微微皱眉,这老家伙不会是想要表功吧?
当然这种表功的手段实在太拙劣了,夜不能寐,这不就是失眠吗?要不是太闲了,加上白天偷懒打盹,在环境如此恶劣的蛮荒时代他怎么可能会失眠?
‘巫’继续说,似乎并不太在意李顿的想法:“我说雷巨注定会空手而归,是因为我在夜里经常能够看到外出觅食的兔子,而在白天很少看到。”
说完,‘巫’就笑盈盈地看着李顿,李顿心中警觉,随后暗骂一句:“老混蛋,刚才怎么不说?”
兔子的生活习性,李顿也不清楚。
他就是从乱七八糟的杂志,科普读物,甚至是电视上看到过兔子是比老鼠更能繁殖的哺乳动物。
而且个头比老鼠大,肉可以吃,皮可以做衣服。
至少兔子皮的大衣是皮草家族中的一员,谁听说过老鼠皮的大衣?
远远还能看到雷巨的背影,这家伙在踏上狩猎的道路上之后,就再一次变得意气风发……连李顿都感觉,这时候的雷巨好傻,好天真。
当然最主要的根子还是出在他整个领导的身上。
谁让他连兔子是白天外出,还是野外外出觅食的习性都不知道的。
李顿幽怨地看着‘巫’,后者尴尬地躲过了李顿犀利的眼神。
‘巫’似乎也为自己刚才的敝帚自珍而感到了羞愧,部落的处境已经很艰难了,他还藏着掖着,显然这让他龌蹉的内心暴露在阳光之下,这种被戳穿,还是属于自找的结局,让‘巫’有点无言以对,什么时候他的智商也开始下降了?
“要不我追上去告诉雷巨,兔子的习性?”
‘巫’小心翼翼地试探,李顿咧嘴不屑,心说:“你真想告诉雷巨,为什么不现在追上去?”
当然,李顿也没有心思和‘巫’去生气,就雷巨傻乎乎的样子,多吃点亏没什么:“让他自己摸索,别告诉他。
作为狩猎小队的队长,他要是连动物的习性都摸不透,部落还能指望他们给部落带来丰厚的猎物?”
“这家伙是该要好好磨砺一番。”
‘巫’点头表示认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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