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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7章损人不利己的大无畏
杨军刚刚把燕十四死后的本命精元吸收完,天煞孤星就对台下喊:“10号请上台!”
一个身穿麻布衣服,敞着胸口的精壮青年嘴角挂着懒洋洋的微笑,手提一杆奇异的长枪走上擂台。
这人虽然只穿着麻布衣服,还袒露着胸口和腹部,嘴角还挂着懒洋洋的微笑,但却给人一种强大的感觉。
这种感觉可以从他自信的眼神中看出,也可以从他胸口和腹部那一块块尾指大小的腱子肌看出来,他裸露在外的手臂也是这种肌肉,看不到大块的肌肉,只能看见一条条的腱子肌,就像当年的武打巨星李小龙身上的肌肉一样让人觉得震撼。
这个青年走上台后懒洋洋地把自己的签纸扔在台上,歪着头对天煞孤星说:“开始战斗之前容许我报一下自己的名字吧!
万一我第一战就死了,如果连个名字都没留下,实在是太遗憾了!哈哈!
我叫大无畏!
在黑虎帮大家都叫我枪神!
修炼的七探盘蛇枪,据说是三国赵云创出的呢!
呃……”
他又亮了亮手里的怪枪,介绍说:“这是我的枪!
涯角枪!
天涯海角无双无对的意思!
帮我记住啊!
哈哈!”
他那杆怪枪,之所以说怪,不仅是因为他的枪头是匕首形的,并且枪头上开着七个蚕豆大小的孔洞,而且他的枪杆上还以螺旋形状缠着两条香烟粗的黑钢丝。
这样的枪头不仅可以刺,还可以削、划、斩,枪头上的那七个孔洞在枪使起来的时候也会发出鬼哭似的呜呜声,会扰人心神,让敌人难以集中精神抵挡。
枪杆上的两根粗钢丝也不是为了好看的,有那两条钢丝缠着,这把枪就能大大增加韧性和弹性,就算把枪耍成圆形,这杆枪也不会断折。
还有一点,枪杆上缠着这种螺纹状的钢丝,使枪的时候可以防止手滑,更容易发力。
废话说完,大无畏径直走到杨军面前,用手里的涯角枪指着杨军,笑着说:“抱歉了!
这个擂台上貌似就你的武功最差,我就挑你了!
别恨我啊!
哈哈!”
他选定了目标,画戟信徒、邪气凌云和天煞孤星都退让到二十几米外。
霍至广?
听到此人的声音,一开始杨军还不确定,待听他说的多了,再加上他那副懒洋洋的模样,杨军已经肯定这个大无畏,黑虎帮的枪神就是他们高三8班的体育委员霍至广,没想到这个整天懒洋洋的家伙竟然是黑虎帮的枪神,以前和他同学那么久竟然从来没听他提起过。
霍至广显然还没有认出杨军来,杨军也没有开口和他打招呼,一来他以前在班上也没和霍至广说过几句话,二来,马上就要交手了,这个时候和他说话,难免不让霍至广以为自己想让他手下留情。
杨军眯起双眼,秃鹰剑遥遥指着霍至广的咽喉。
霍至广的枪比他的剑长了最少有一倍,距离这么远对他很不利,因为远距离的时候,一寸长一寸强;但如果能把距离拉近了,那就对霍至广很不利,因为近距离的时候,一寸短一寸险!
所以,当霍至广第一次眨眼的时候,杨军动了,电光一字步瞬间启动,身子一侧,右脚猛一蹬地,身子顿时一晃扑向霍至广。
而霍至广身为黑虎帮的枪神,自然是有两手真本事的,握枪的右手猛然向左一推,枪杆顿时打横了挡在杨军剑前。
“叮!
!
!”
杨军的秃鹰剑在霍至广的涯角枪上刺出两点火星飞溅闪落。
霍至广借着杨军那一剑刺在他枪上的力量顺势往后滑出两米多远,手中枪往回一缩,手握到枪中间,枪尖一点。
“叮!
!
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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