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第十六章
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,我过着无比规律的生活。
周一至周五,我当一个乖巧的好学生,每晚去系主任办公室练习演讲;周六到周日,我背着小包包去找陆瑾言,由着他用奇特的方式解决我的心理包袱。
他带我去了湖边,去了人民公园,去了中心广场,甚至还去了我们曾经去过的那家星巴克。
他要我站在他指定的地方,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背诵我的稿子。
一开始我扭捏到不行,当着别人的面呢,还是公众场合,他要我在这些地方背鸟语!
然而他执意如此,我也就自暴自弃了,反正他都不怕丢人,我怕什么呢?
几周以来,我恐怕做了上百次演讲,在不同的地方接受不同人的瞩目,从一开始的磕磕巴巴到最后的习以为常。
我承认他这招非常管用,至少比系主任日复一日地让我在办公室背稿子要管用多了。
比赛前的那一周,系主任每晚带我去本部的活动中心,站在偌大的演讲厅里,我仍旧有些紧张,可是已不像最初那般头脑一片空白了。
她如释重负地松口气,拍拍我的肩,“加油,祝嘉!”
我觉得肩上的重量沉甸甸的,大概背负着别人的希望,总会有压力。
比赛的那天是周六,而我在周五下午,去见了陆瑾言最后一面,在图书馆做了最后一次练习。
依旧是临近傍晚的时刻,落日余韵在波光粼粼的湖面投下温柔的影迹。
我面对窗外,用最深情的语调说完了最后一句话,回过头来望着他。
而他坐在椅子上望着我,眼神平和宁静,一如窗外的落日。
那一刻,我忽然间屏住了呼吸,只觉得这个男人比那轮夕阳更加耀眼。
说不出是种什么样的感觉,哪怕他只是这样静静地注视着我,眼里也似乎有一种不容忽视的力量。
惊心动魄。
摄人心魂。
在我失神之际,他忽然间鼓起掌来,一声一声,回荡在空旷的图书馆六楼大厅内。
他站起身来,从容不迫地走向我,摸了摸我的头。
“你很棒,祝嘉。”
短短五个字,我的心都有些融化了。
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感受,只能窘迫地低下头来,说了声:“谢谢。”
我想这一刻,我已经把他当成了非常特殊的一个存在,是哥哥还是父亲?从年龄上来说,似乎有点尴尬,难以判断。
于是我胡乱给他贴了张标签:好人。
周五下午是和陆瑾言在练习中渡过的,而他送我回学校时,我在车上接到了陈寒的电话。
“在哪里?”
他问我。
“下午去做了最后的练习,现在在回学校的路上。”
“还真刻苦啊,看来第一的桂冠非我们祝小姐莫属了。”
陈寒轻快地笑了起来,“一起吃晚饭?”
我不假思索地一口答应:“好啊,去哪里?”
“你决定就好,还有多久到学校?”
“十来分钟。”
“好的,我在你宿舍楼下等你。”
在喜马拉雅山脉深处,有一个神秘的部落。主人公随一个神秘的考察组去了那个部落探秘,在部落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女人。主人公经历了怪物的追杀,目睹身边的人相继离他而去。在放弃和坚持中,主人公经历着与自然与同伴相互的斗智斗勇等磨砺后,一步步接近事实的真相,最后终于找到了这个部落的神庙。在神庙,主人公发现了这个部落的秘密,结果却让他震惊。神庙里供奉着十六个神位,每一个神他都是那样熟悉...
莫家,万年前的第一大家族,如今沦落为连三流家族都不如的地步。莫天,身为一个绝世天才降临于莫家,为救所爱之人意外获得一丝冥王之力修得鬼体,以鬼体修仙道,最终...
山村穷苦少年,偶得古医真传,开启了一个辉煌的人生妙手医术悬壶济世,传承古武辗转花丛万紫千红一点绿,享尽天下美人恩...
那一年,陈远山养了一只很丑的小猴子。很久以后,世上多了一个齐天大圣。如果还有来生,我要这天,再遮不住我眼。要这地,再埋不了我心。要这众生,都明白我意。要那诸天神佛,都烟消云散。我的一生,只要斗战胜!...
绚丽的武技,强悍的灵神,尽显长生的隐秘热血的男儿,倾城的佳人,共谱雄壮的史诗,所有的醇香,都酝酿于此。...
我不是做梦吧?诸葛家的那个耻辱,居然召唤出魔宠了,一只,两只…好痛,你掐我做什么?痛了?!那真不是梦!诸葛家的那个异类,真的成为召唤师了!而且,她居然能召唤出这么多魔宠,我靠,还在召唤!要掐掐你自己啊,我叉你个贱人!众人不解,一夕之间,那自卑的鸡窝头少女变的如此飞扬,如此明艳,如此霸气是怎么回事?她一朝穿越,成了个人人唾弃的大家族私生女。没有任何资质,被断言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召唤师,在他人眼里她就是家族的耻辱。在这个召唤师为尊的世界里,她要如何面对?没实力,没关系,我会强到横着走,无人敢拦!没地位?没关系,我会让所有人的都仰视我。仰视到他们的脖子都痛为止!没钱?没关系,我自己赚。赚到钱多的可以砸晕人!她终会名动天下,举世瞩目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