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叶锦丽一看见吃的,眼睛就亮了起来。
赵氏也没见过这样的糕点,吃了一小块儿。
香软蓬松,甜而不腻。
叶锦丽已经吃得满嘴碎屑。
叶锦夕一边给她擦,一边道:“娘,我突然有了一个新主意。”
“嗯?”
赵氏看向她,“你说。”
叶锦夕冲她神秘一笑,“得让爹帮忙。”
之前是她想差了。
虽然以她现在的年纪与学识,不能写出什么跌宕起伏感天动地的话本子。
但她可以写戏啊。
而她爹,就是戏楼里的员工,天然的渠道,岂能白白浪费了?
心中主意已定,数日后叶常安回来,她便将写好的第一个戏本交给了他。
叶常安又是惊奇又是狐疑,“你何时会写戏本了?”
叶锦夕早想好了说辞,“戏本都是人写出来的嘛,脑子里有故事就行。
我写个梗概,娘帮我润色润色就成了。”
反正赵氏知道她不是从前的叶锦夕,是她最好的掩护。
而且她娘可是从权贵高门里出来的,所见所闻多了去了,偶尔会给女儿讲一讲,女儿由此激发了创作的灵感,也顺理成章嘛。
果然,叶常安打消了疑虑。
他将女儿写的戏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,颇有些惊叹的意味。
叶锦夕写的,是《梁祝》。
但是结局她给改了。
悲剧纵然能让人印象深刻,也比较富有感染力,却也让人徒生惆怅和遗憾,难免美中不足。
其实这都是借口。
最重要的原因是,叶锦夕不喜欢原著结局!
有句话说得好,谈恋爱看五官,结婚看三观。
千金小姐和穷苦书生,根本就不是同一个阶级的人,注定不会落得好下场。
即便他们能冲破门第观念在一起,婚姻中的摩擦和出身所带来的阶级观念,也会让他们陷入矛盾和争吵中,在漫长的时光里,将那份纯真炽热的感情一点一点消磨干净。
最好的结局,也不过是貌合神离,同床异梦。
何必呢?
在喜马拉雅山脉深处,有一个神秘的部落。主人公随一个神秘的考察组去了那个部落探秘,在部落遇见了一个奇怪的女人。主人公经历了怪物的追杀,目睹身边的人相继离他而去。在放弃和坚持中,主人公经历着与自然与同伴相互的斗智斗勇等磨砺后,一步步接近事实的真相,最后终于找到了这个部落的神庙。在神庙,主人公发现了这个部落的秘密,结果却让他震惊。神庙里供奉着十六个神位,每一个神他都是那样熟悉...
莫家,万年前的第一大家族,如今沦落为连三流家族都不如的地步。莫天,身为一个绝世天才降临于莫家,为救所爱之人意外获得一丝冥王之力修得鬼体,以鬼体修仙道,最终...
山村穷苦少年,偶得古医真传,开启了一个辉煌的人生妙手医术悬壶济世,传承古武辗转花丛万紫千红一点绿,享尽天下美人恩...
那一年,陈远山养了一只很丑的小猴子。很久以后,世上多了一个齐天大圣。如果还有来生,我要这天,再遮不住我眼。要这地,再埋不了我心。要这众生,都明白我意。要那诸天神佛,都烟消云散。我的一生,只要斗战胜!...
绚丽的武技,强悍的灵神,尽显长生的隐秘热血的男儿,倾城的佳人,共谱雄壮的史诗,所有的醇香,都酝酿于此。...
我不是做梦吧?诸葛家的那个耻辱,居然召唤出魔宠了,一只,两只…好痛,你掐我做什么?痛了?!那真不是梦!诸葛家的那个异类,真的成为召唤师了!而且,她居然能召唤出这么多魔宠,我靠,还在召唤!要掐掐你自己啊,我叉你个贱人!众人不解,一夕之间,那自卑的鸡窝头少女变的如此飞扬,如此明艳,如此霸气是怎么回事?她一朝穿越,成了个人人唾弃的大家族私生女。没有任何资质,被断言一辈子都无法成为召唤师,在他人眼里她就是家族的耻辱。在这个召唤师为尊的世界里,她要如何面对?没实力,没关系,我会强到横着走,无人敢拦!没地位?没关系,我会让所有人的都仰视我。仰视到他们的脖子都痛为止!没钱?没关系,我自己赚。赚到钱多的可以砸晕人!她终会名动天下,举世瞩目!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