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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惜乱世之中哪有绝对安全的地方,后来小妾与儿子失踪,石重也身受重伤濒临死亡,弥留之际,他将此事告知几名为他守陵的侍卫,并让他们发下毒誓,要将石家所有的财富都藏好,日后交给自己的后代,否则断子绝孙,永世受苦,不入轮回。
然而时间足以消磨掉所有的誓言和忠诚。
几百年过去了,红叶山庄的人已经将那笔富可敌国的财富当成了自己的东西,他们觉得石家的人已经死光了,所以,当有一天,石家的后人出现在他们面前的时候,他们并没有想到要实践诺言,而是起了杀心。
他们本以为一起万无一失,却不知道石家这一代竟然是双生子,石家弟弟知道哥哥被杀后,恨意难消。
他透露出石家的财富在红叶山庄中,设计让一伙强盗杀了红叶山庄上下,他尾随强盗之后,将尸体搬入密室,又设下阵法,将尸体放入银镜中,为的就是让这些人死后都要受到折磨,也算误打误撞全了祖先的诅咒。
强盗们在红叶山庄的地宫中搜寻一圈,却没有发现半点财宝的影子,出了地宫,愕然发现尸体全都不见了,以为有鬼,当下就吓跑了。
却不想这一群人中还有一个胆子奇大的,正是常远,他在所有强盗逃跑之后,又重新回了红叶山庄,发现了正在将尸体放入银镜中的石家弟弟。
常远逼问他财宝的下落,没想到他咬死不说,为了逃生还挨了致命的一掌。
殷无涯正是石家弟弟的亲生儿子,这些年他一直在寻找杀死父亲的真凶,偶然与常秀秀认识,小儿女互生好感。
然而殷无涯没想到,他竟然被常远察觉出了身份,这么些年,不止殷无涯耿耿于怀,常远亦是如此,所以在知晓殷无涯身份之后,他便想要抓到他,威胁他说出石家财宝的下落。
可惜殷无涯为人警觉,并不曾让常远得手。
所以常远一不做二不休,干脆亲手杀了女儿嫁祸殷无涯,借官府之手抓到殷无涯,却没想到女儿的尸体失踪,最后竟然被发现在当年同为强盗的黄大善人家中,并且如当年红叶山庄中的人一般被封在银镜里。
却不想一封关于十五年前冤案的血书寄到了衙门,殷无涯也接近了钱三木,眼看就要解开秘密,常远经不住诱惑,这才尾随他们,想到抢先得到财宝。
殷无涯却道,当年的传言不过是父亲为了报复红叶山庄而传出来的,其实石家的财富其实早就被红叶山庄花完了。
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谣言,穷尽一生,亲手杀了女儿,最后连自己的命都丢了。
真是“人为财死鸟为食亡”
。
钱三木十分感慨。
最后殷无涯与钱三木告辞。
按道理,两人江湖不见,故事就应该结局了。
可偏偏后续还添了一点。
殷无涯与钱三木分别后,骑着马到了一处驿道旁的茶摊,一个模样娇俏的少女正在茶摊等他,两人相视一笑,竟然正是早已死亡的常秀秀。
她微微一笑,别住耳边的头发,露出了耳垂上的小痣。
两人赶着马车离开茶摊,只留下两道深深的车辙。
这个结局一出来,临江城里险些炸了。
这样的多重反转在现代已经被玩腻了,然而在这个时代恐怕还是开天辟地头一遭,淳朴的古代人民在震惊过后,立刻在茶楼等处展开了激烈的辩论。
赵明江将书丢在桌上,不可置信道:“怎么会这样?!
殷无涯与常秀秀究竟是什么关系!”
谢怀卿一边拿着鱼食在喂鱼,一边从容不迫地丢了第一个雷:“常秀秀与殷无涯是兄妹。”
赵明江傻了: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前文有书,那地宫中有石重美妾的画像,‘蛾眉螓首,耳上有小痣’,作者闲着没事特意写这一点做什么,必然是有用处的。
再者,之前钱三木询问常远时,他也说了常秀秀并非亲生,只是收养。
有这两点,足以证明她身份了。”
“所以常远当初收养她,就是为了引出殷无涯?”
赵明江似乎明白了一点,很快又糊涂了,“不对啊,若殷无涯已经找到常秀秀,自然知道常远的身份,那他直接将人杀了不就是了,何必要如此拐弯抹角?”
谢怀卿拍了拍手上的碎屑,漫不经心道:“为了石家的财宝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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