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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章 杀机(第2页)

那个老人理所应当的就是族长,那姑娘相当于这里的公主,她是被以氏族名字命名的,也叫做“萌”

两人一直躲在贝壳里,顺着河水漂流而下来到这儿。

要是想回去华夏境内,还要翻过一座山。

这个部落处于一个盆地的地形,被群山环绕着,一直比较落后,还在依靠步行和动物的载重作为交通运输的手段。

晟乐身上并没有带着装有交通工具的胶囊,保守估计的话,路行至少要三天才能越过山回到华夏境内。

晟乐伤势的恢复速度比他预计的还要快那么一些,两天的时间就差不多好了,蓝喻也总算能摆脱自己人体拐杖的身份。

两人归心似箭,一刻也不愿意多耽搁,晟乐一好就提出要上路的要求。

族长并没有阻拦他,只是想了想,决定要派几个青年跟他们一起走,美其名曰带路和护卫。

晟乐怎么可能不明白,这是怕自己食言,所以他也没有拒绝,跟就跟吧。

同时闹着要一起去华夏的还有萌,族长犟不过自己的女儿,便随她去了。

*

蓝喻穿越之后,通告排的特别满。

先是昏倒,然后是被抓,再然后是被威胁,接着被送进宫,紧接着就是结婚。

所以这是他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接触一千年之后的大自然。

不得不说,时间是世间最厉害的武器,这一千年对于地球来说,仿佛经历了一场翻天覆地的变化。

气温低的惊人首先就成为了蓝喻的大敌,更要命的随行的人之中,除了他之外,别人似乎都不这样认为,包括女孩子萌。

晟乐穿的最省钱,果-露在外面的皮肤最多,可是他却一点儿也不怕冷。

在蓝喻的冻得嘴唇直打哆嗦的时候,晟乐看了看他,一把把他搂进了怀里揽着走。

蓝喻仿佛跌进了一个汤婆子里,唔,好暖和。

于是,他决定暂时放弃自己的尊严。

自从两人成为“互撸娃”

之后,晟乐似乎对蓝喻好了不少,虽然还是偶尔傲娇,但凶巴巴的时候已经少多了。

蓝喻对于晟乐这样的变化,有些“受宠弱精”

,暗暗给这件事下了一个不错的注解:男人嘛,果然是胯-下爽了就哪儿都爽了。

这一路还算有惊无险,虽然偶有大型野兽出没,但在晟乐和几个“护卫青年”

的打击下,全都屁滚尿流的奔走了。

比较令蓝喻惊讶的事情是,萌又一次亮瞎了他的狗眼。

从听说元后的英伟事迹,到看过小草和牡丹的武力值,他觉得他对女性已经有一个全新的认识。

饶着这样,当他看见萌小姐赤手空拳的就打死一只一米高老虎的时候,他还是被惊到了。

萌小姐灰常的残暴,打死人家不说,还一把拔下了人家的虎皮,嘤嘤嘤,爱护动物人人有责啊。

这个世界的女纸们又一次刷新了蓝喻对新兴女性的观感。

这几个人似乎真的不会累,按蓝喻本来想的,这一共三天的路程里,总要休息六次以上吧。

谁知道跟本不是这么回事儿,别说休息,就连晚上这帮人也是不睡的,连夜赶路的速度跟白日没什么不同。

晟乐在夜晚的时候也能目光如炬,健步如飞。

蓝喻又累又困,如果再不让他睡觉,他觉得自己就快要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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