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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从没见过这样一所房子。
没有悬挂的蜘蛛网,没有破败的窗纸,可进去后你觉得脊背发冷,阴森森的。
墙壁是黑色的釉漆,闪烁着惊心动魄的寒光,地板是黑色的理石,被月光折射出一丝瘆人的惨白,黑色的窗纱在夜风里飘荡,将男人藏匿其中的身影凸显出来。
他手上夹着烟,正背对我眺望远处的摩天大楼,身上的黑色衬衣和漆黑一片的房间融为一体,我只能透过烟头那一点散发的红光辨别他所在的位置,和我呈一个四十五度的斜角。
我刚要张口喊霍老板,灯光忽然啪地一声亮起,惨白刺目的白色穿透我瞳孔,直直的刺入,我本能用手臂挡住眼睛,我根本没有看到他什么时候摸到了开关。
我缓过来后,尝试着一点点睁开去迎接灯光,因为室内全部是黑色,所以色差对比下白光显得尤为夺目清晰,我觉得眼睛酸得难受,特别想流泪,好像被大风吹过。
霍老板从窗边绕到桌后坐下,他把剩下的半截烟撵灭在烟灰缸里,他笑着看了我一眼,“冯锦,好久不见。”
他这样简单温和的开场白反倒让我不知道该怎么开口,我只好配合他说好久不见,我将手从眼睛上挪开,看向距离我大约十几米远的霍老板,他双手交握放置在桌上,领口开了很大,一直露出胸部的第三根横骨。
这两年我没怎么见过他,至少我没特意关注,偶尔在街上碰到,他也是坐在车里一闪而过,我都没认清是不是就走远了,这样看过去他皮肤黑了不少,显得野性十足,男人味特别浓,他换了发型,剪掉了原先的刘海,梳了一个类似纪先生的背头,只不过纪先生特别喜欢打无味的发蜡和摩丝给头发定型,总好像能发光一样,特别亮,风吹都纹丝不动,整洁得像画上去似的,而霍老板只是用发胶固定了一下,空气里闻上去带着一股清冽的香气。
我当初从老家到华南,就打算好了要在夜总会工作,我拿着刊登卡门宴招聘信息的报纸找到这里,是二组的妈咪面试我,一组都是公主鸭子,在包房里做,二组条件相对更高一些,在大厅和豪华套间做名伶,每天周旋在那些大爷之间,对于手段和头脑要求十分苛刻。
反应慢不聪明的,很容易得罪了这些财神,怠慢了他们的兴致,毕竟场子靠那些偷腥的老百姓发不了横财,得宰这些冤大头,才能富得流油。
二组妈咪眼光特别刁钻,她第一眼没看上我,对我所有地方都不满意,她让我找包房经理,说服务员还缺人手,我拦着她说想当红牌,她觉得特别好笑,还用手拍了拍我的脸,“姑娘,出门儿没照镜子吧?天底下哪个夜总会红牌像你这么土?”
她倒退两步看了看我身上穿的碎花长裙,眼睛里全是嘲讽,“到街上看看别人怎么打扮,等你什么时候像个人了,再做当红牌的梦,异想天开在华南没有出路,这是吃人的地方。”
她后半句话吓到了我,我失去了发声的力气,拿着报纸有些颓废站在那里,难道我还回去当洗头助理吗,拿着不到一千的工资,每天浸泡在劣质廉价的洗发水中,看着自己皮肤一点点变得枯黄黯淡,被贫穷消磨得彻底失去光彩。
难道我就在那个永远被遗忘的贫穷小城生活到死吗,那里的男人太糙了,不是庄稼汉子就是到处打零工,夏天晒得黑黢黢,冬天皮肤冻得皲裂,一辈子都见不到世面,被人踩在最底下,连累了妻儿也穷得抬不起头。
我不想回去,我宁可死在外面,也不想在那样的环境里变苍老,让我的孩子继续承受这份祖祖辈辈都摆脱不了的苦。
这样的念头让我豁出去脸面,我拉住妈咪的手臂,就像好不容易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,我怎么都不能放掉,可不论我怎么说,她都看不上我,我不能退回去,我当时觉得退回去我这辈子就毁在了那个城镇,我朝妈咪跪下,我央求她留下我,我们在拉扯中吸引了大厅里所有小姐围观,她们身上的珠宝和五颜六色的裙子在我眼睛里不停交替闪烁,我渴望变成和她们一样的女人,我用力扯住妈咪的腿,跪在地上不肯松开,我并没有想到当时人群中有刚刚应酬回来的霍老板,他看了很久,直到后来有人发现了他,纷纷朝两边散开,让出一条通道,他朝我走过来,沉默站在面前,盯着我看了半响,他是我走出那个城镇后见到的最好看的男人,所以我一下就记住了他。
我记得他把我从冰凉坚硬的地上拉起来,记得他拂开遮住我脸的长发,记得他握住我的手,一起拿他的名片,他一个字一个字的给我讲他的名字,霍砚尘。
笔墨纸砚的砚,红尘万丈的尘。
我第一次知道男人也会喷香水,第一次知道高个子男人穿燕尾服比西装更显挺拔,第一次知道原来男人口腔里发出的气息不一定都是臭的,大都市里的男人都会刷牙嚼口香糖,而只有我所生活的小城镇,男人忙碌起来经常脸都不洗。
我承认最初有那么一段时间,我对霍老板动过心思,如果没有他对妈咪说留下我,我根本不知道我会在华南混成什么德行,还有没有曾无限风光过的冯锦。
霍老板是我第一个喜欢过的男人。
但我没对任何人讲过。
即便现在看到他,还是会勾起许多回忆,触动我心底最沉寂的那根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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